项 目 概 况
旧广花公路西侧水沥村储备测绘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9月29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4楼3403室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GZSZZB2021-0901
(二)项目名称:旧广花公路西侧水沥村储备测绘服务项目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采购预算:98.5万元
(五)品目类别:/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对白云区江高镇旧广花公路西侧地块红线内进行用地、建筑物及构筑物测量清点摸查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为:一级小三角控制测量;1:500地形图测量;权属调查测量、青苗清点;地界测量、埋桩;建筑物测量(商业用房);建筑物测量(住宅用房);地上构筑物清点摸查;点状地物清点摸查;服务过程中需定时向招标人汇报工作情况。(具体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2、项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项目最高限价,凡高于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七)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成果资料。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若分公司投标的: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说明文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依法免缴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保);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要求具备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包括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投标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磋商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和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响应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所有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8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29日09:30
五、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4楼3403室。
六、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1年9月29日09:30
七、谈判(磋商、询价)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4楼3403室。
八、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1年9月19日至2021年9月24日止。
九、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szjl.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工 |
电话: 020-36082440 | 电话:020-83313605、13828484372 |
传真:/ | 传真:020-83311714 |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江府路1号 |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 |
邮编: | 邮编:5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