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临时饭堂配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SZZB2019-019)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临时饭堂配餐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9.8万元;
三、采购数量:1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
项目内容 | 数 量 | 类 别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临时饭堂配餐服务项目 | 1项 | 服务类 | 1年 | 99.8万元 |
2.投标人应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五、投标人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连续三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报价人提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出具相关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价截止之日前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报价截止之日前连续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当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本国服务的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6.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7.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投标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磋商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响应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所有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9年06月21日至2019年06月28日期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1日09:30
八、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
九、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年07月01日09:30
十、谈判(磋商、询价)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06月21日至2019年06月27日止。
十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与招标网、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小姐 |
电话: 020-84929328 | 电话:020-83313605 |
传真:/ | 传真:020-83311714 |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65号 |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 |
邮编:511480 | 邮编:510000 |
发布人: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 日